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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号通告 | 关于调整境外来(返)临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7号
当前,国际疫情快速蔓延,境外输入是我市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。根据浙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,经研究,现就境外来(返)临人员管控措施进行调整,通告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新入境来(返)临人员(含其他城市中转来临人员)均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。
二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我国公民和外籍人员一视同仁,对海外侨胞、留学生、境外旅居人员一视同仁,对境外直接入浙来临或其他城市中转来临人员一视同仁。
三、对已采取居家隔离措施,隔离期未满的境外来(返)临人员,继续实行居家隔离,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。
四、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及相关食宿、长途转运交通费用自理。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,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,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;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,费用自理;对特殊困难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救助。
五、所有境外来(返)临人员须申领健康码,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。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六、其他事项继续执行24号通告相关规定。
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3月24日
编 辑:汪璐霞
监 制:牟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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